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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6月29日 星期日

從文學、歷史、哲學到法律

為《四十周年紀念校刊》而作。


從文學、歷史、哲學到法律


我是個很喜歡讀書的人,這種興趣,大概是在張祝珊念書時培養起來。說真的,我從來都不是老師眼中的模範學生,雖不至於頑劣,但也時常在課堂上搗蛋,中一、二時更是懶得交關,是故成績一向不算太好。雖然如此,那個時候我已經很喜歡看羅貫中的《三國演義》及金庸的武俠小說,時常幻想自己是古代的英雄好漢,還會跟志同道合的同學爭辯誰人的武功最高等等。就這樣,少讀「正書」卻多看「閒書」的我,期考的成績自然像吃完四川火鍋─「麻麻地」。

中三時的成績持續低迷,少不更事的我竟然在測驗中作弊。人云「上得山多終遇虎」,可我卻是「初次上山便遇虎」,第一次測驗「出貓」便「斷正」。可能當時我轉頭偷看鄰座同學時的角度太大,神色又非常不自然,監考的老師看在眼裡,再對照我們的答案,我再也抵賴不了。事件輾轉鬧到班主任黃小翠老師(已離職)那裡,我本以為她會狠狠地對我訓斥一番,怎料她只是苦口婆心地說:「分數高低重要,但有沒有真材實料才是最重要吧」,最後我竟然不用受罰。我感激她的不殺之恩,自此以後非常努力讀書,不再「出貓」。中四時選了自己有興趣的文學、中西史、地理及經濟來讀,結果會考時取得二十九分。不是當年全級最好的成績,但在文科班裡已算是不錯了,可以在原校升讀中六。

中六是我在中學時期閱讀最多課外書的日子,荳芽夢始,讀了很多唐詩宋詞,也喜歡看評論本地流行歌詞的雜誌,同時受教中國文化的林偉業老師(已離職)薰陶,開始看自稱是「白話文五十年來和五百年內中國第一、第二及第三」的李敖的書。歷史書方面,關於二次大戰所有重要戰役的書都看過了,熟練得連行軍路線都記得一清二楚。我也是在這個時候對哲學產生興趣,李天命、羅秉祥、陶國璋、陳永明的書都是我的最愛,《李天命的思考藝術》是唯一一本讓我在午飯後不會入睡的書。當然還有張五常教授的散文,當中談到他兒時的傳奇經歷及求學時與經濟學高手過招的情節,生動過癮,比上經濟課時學他的理論更為有趣。這個時期,讀書只是為了興趣,不是為了考試,當然,也不能否認多讀課外書對考試成績有一定的幫助。

高考過後,報讀了港大的文學院,一心主修歷史和哲學,其實那時我的成績足夠報讀一些比較「實際」的學科,例如法律或工商管理,不過我的興趣還是在文史哲方面,而且還沒有決定將來從事哪一個行業,於是選擇了出路較闊(或者說沒有既定出路,視乎你從積極還是消極的角度看)的文學院。在大學念書,沒有模範答案,教授們喜歡學生跳出既定的思考模式、挑戰權威,從前學過的課外知識和讀書習慣頓時成為了寶貴的資產。尤其是寫論文的時候,可以從跨學科宏觀一點的角度看問題,不致掉入「見樹不見林」的陷阱。

大三的時候,我們有兩個學期的時間寫畢業論文。我主修的是道德哲學(moral philosophy),論文的主題我想了很久,本來想寫有關安樂死、同性戀或複製人的道德問題,這些題目貼近日常生活,較易掌握,但後來我還是選擇了一個理論性較強的題目─「功利主義」(Utilitarianism) (*1)。自我中六時第一次在張祝珊的圖書館接觸這個哲學思想過後,我便對它產生了濃厚的興趣,只是讀過有關的書籍越多,越發覺自己不明白當中的要義。同學們都選了自己懂的來寫,我偏偏選自己不懂的來寫,沒所謂吧,分數高低不太重要,反正要用九個月的時間做研究,當然要選自己最有興趣的題目了。

寫論文最大的難度,在於要不落俗套。既然是「評論」,當然要有自己的意見,而且最好是創見,否則自以為很好的論點原來100年前已有人提出,便有鸚鵡學舌甚至是抄襲(plagarism)之嫌了。要不落俗套可不是想像般容易,港大圖書館裡關於「功利主義」的學術著作超過150本,學術期刊裡的文章起碼2,700多篇,要是在Goggle搜尋,竟然有超過100萬個相關項目!當然不需要把所有的資料都看過後才起筆,但怎樣在浩瀚的書海裡找到有用的資料,的確需要一點耐性和技巧。尤幸那個是自己喜歡的題目,不覺得多看了沒有用的資料是白花時間,而且多年來的閱讀習慣使我很快便能對資料是否有用作出判斷,結果寫論文的過程較我想像中順利,最後更竟然得到了當年哲學系的最佳論文獎。也是因為這篇論文,我後來得到哲學系老師的推薦,成功申請到研究生獎學金在港大念哲學碩士。

碩士畢業之後,當了一年記者,之後加入了廉政公署工作。由於工作上經常接觸法律,覺得律師的工作很有挑戰性,於是決定報讀倫敦大學的校外進修課程,一邊工作,一邊念法律。法律這科給人的印象是「艱澀枯燥」,冗長的法律條文裡滿是充斥專門術語的蠅頭小字,教一般人望而生畏,然而,雖然法律條文本身白紙黑字有板有眼,但應用到每個特殊的案件時卻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變化,很多案例的案情都曲折離奇、判決往往出人意表,比電視連續劇更有戲劇張力,而且法律的應用範圍甚廣,和日常生活息息相關,其實是一門很有趣的學科。

半工半讀的生活一點不易,每天傍晚放工後咬著個漢堡包便跑到港大上課(*2) ,放假的日子多數留在圖書館裡溫習,比會考、高考甚至大學和研究院任何一個階段都要辛苦。身邊不少朋友都放棄了,有的因為工作太繁重,有的因為家庭,有的因為跟不上,第一年的一千多位同學中,到第三年順利畢業的竟然只剩下百多人。廉署的工作並不輕鬆,加上課程的要求並沒有因為我們不是全職學生而降低,我一直也感到異常吃力,可幸嚴格的哲學訓練替我打好了研習法律的基礎,加上在張祝珊念書時訓練有素,學會了如何辛苦也要堅持到底,三年後終於順利畢業,再取得法律專業文憑,在今年正式成為了見習律師。

很多朋友問我,從文學、歷史、哲學到法律,花了那麼多時間,走了那麼一個大圈才找到理想的職業,到底是否值得?我想,這是很視乎個人的取向的,情形就好像去旅行一樣,有些人很渴望到一個喜歡的景點,當然想走最短的路,而且越快越好;但有些人,希望到達一個景點前多看沿路的風光、到處留情,其實也無不可。學習知識也是一樣,它當然可以是名成利就事業有成的工具(今時今日可以說是必要的工具),但它同時也可以是一個目的。學習一門自己有興趣的知識,本身不也是一個愉快的過程?要在一門學問上略有所成並不容易,付出的時間和精神可能超出預算,可是歷盡艱辛走過那條曲折幽微的小徑,柳暗花明而有所得,當中的滿足感也是獨一無二的。要是我還有什麼想跟師弟師妹們說,就是希望你們享受學習,不要只是為了考試而讀書,而且無論將來做什麼學問、幹什麼工作,只要鎖定了目標,便要鍥而不捨、勇往直前,共勉之!
*1. 簡單來說,功利主義認為「為大多數人謀取最大的幸福的行為,就是道德上正確的行為」(the morally right act is the act that can maximize happiness),由18-19世紀的英國哲學家邊沁(Jeremy Bentham)及穆爾(John Stuart Mill) 開創。

*2. 倫敦大學的校外進修課程是借用港大的課室上課的。